大学毕业离校以后,如果毕业时已经找到工作单位,且工作单位可以接收档案的话,高校毕业生档案转递工作负责同志会将档案寄发至相应的档案接收单位。毕业后在中国大陆地区高校继续深造学习的高校毕业生档案寄往升学高校的相应部门,其中,考取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高校毕业生档案需视具体情况而定。
不过,根据档案寄发工作的有关要求,中小学、幼儿园不能接收档案,到这些单位工作的高校毕业生档案应该寄发至其上级教育局人事部门统一保管。其中,如果中小学、幼儿园,包括公司企业和其它类型的工作单位,已经与当地人才交流服务机构签订员工档案托管协议的话,到这些单位工作的高校毕业生档案就会寄发至相应的人才服务机构。
如果毕业时没有找到工作单位,高校会将毕业生档案寄回学生生源所在地的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以山东省为例,回生源地的非师范类高校毕业生档案会寄至地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
四、大学生档案的收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