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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我校毕业生就业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2017-09-14 17:49  

各学院、高密校区:

近期,我省发生多起高校毕业生就业安全事件,严重损害高校毕业生生命财产安全,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教育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17〕225号)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我校毕业生就业安全防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要充分认识加强毕业生就业安全防范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把毕业生就业安全防范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进一步建立健全毕业生就业安全防范工作责任制,各单位“一把手”为本单位毕业生就业安全防范工作第一责任人,亲自抓、负总责,要明确任务分工,逐级落实责任,进一步形成全员参与、齐抓共管的安全防范工作格局。学校将加强对毕业生就业安全防范工作的监督检查,对不落实或者故意拖延落实的,依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加强就业指导。要把加强就业指导服务作为就业安全工作的着力点,建立贯穿于整个大学期间的立体化、精准化就业指导服务体系,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加强离校毕业生就业跟踪服务,密切关注毕业生就业创业动态,及时了解和掌握每一名毕业生的情况,充分利用学校就业信息网、各学院网站、人才服务网站、QQ群、微信等新媒体渠道为毕业生广泛开展个性化的咨询推介服务,切实做到离校不离心、服务不断线。

三、抓好思想教育。要深入开展思想政治主题教育活动,做好大学生就业安全教育“进教学计划、进教材、进课堂、进活动、进班级、进宿舍”工作,科学制定教学计划,合理安排课时,落实对大学生的就业安全教育,增强大学生的安全意识。结合近年来发生的大学生就业安全事件,采取案例分析、专家讲座等多种形式针对毕业生求职过程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开展专题教育。要抓好就业心理健康教育,开展必要心理讲座,提供舒缓压力的渠道,帮助毕业生以积极心态面对就业压力。

四、强化实习管理。要严格落实实习管理有关规定,规范组织学生参加实习。认真排查实习过程中突发事件和安全事故易发重点环节,坚决消除实习管理工作中存在的漏洞与隐患。加强对实习学生的安全生产、人身财产交通安全等教育。各单位和实习单位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为实习学生投保实习责任保险。

五、规范校园招聘。要积极帮助毕业生尤其是困难家庭毕业生、少数民族毕业生、残疾人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实现就业。要加强各类招聘会现场安全管理,确保场地、人身财产安全;严格审核招聘用人单位资质,确保招聘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可靠性。加强各类就业创业信息审核。对集中赴外地应聘的毕业生要统一组织,明确专人带队。设置并告知毕业生专门的求助电话,帮助毕业生解决在求职过程中碰到的意外、困难和纠纷。

六、完善应急预案。要根据毕业生就业安全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不断充实和完善应急预案,确保应急处理工作到位。就业安全事件发生后,第一时间向学校报告情况,严禁瞒报、谎报、迟报、漏报。

七、强化舆论宣传。要加强把握舆论导向,通过举办形式多样的活动,充分利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积极传播正能量,定期开展警示教育宣传,发布求职风险提示,提高我校毕业生的法律观念和防范意识。

各单位要按照通知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好本单位本学年毕业生就业安全工作实施方案,并做好工作的具体落实;及时梳理、总结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相关经验做法,于2017年9月8日(周五)前将实施方案和总结材料电子版发送至kdjyzx@163.com。



学生工作处

2017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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